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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俗技藝學系術科教室安全使用規則

民俗技藝學系術科教室安全使用規則

本規則之訂定,以維護師生教學安全,達成教學目標

一、術科教室開啟關閉時間,依課表(場地使用表)嚴格管制,以防外人擅入,造成危險。

二、課外時間欲使用術科教室者,需於三日前向本科申請。

三、學生進入術科教室一律穿著運動服、舞蹈鞋(或功夫鞋),女同學頭髮依教師規定綁妥。

四、絕對嚴禁煙火,以防火災發生。

五、場內禁食,以維整潔。

六、場內道具、樂器,請勿使用,以延長使用年限。

七、體操墊上嚴禁尖銳道具之練習,以避免戳破。

八、教師不在場,嚴禁自行練習危險動作。

九、如遇有運動意外事件發生,應臨危不亂確依「學生意外傷害    處裡程序」緊急處裡,並通報保健室。

十、負責清潔工作之同學,應確實做好整潔工作。

十一、嚴格規定需有教師在場指導,方得使用彈翻床。

十二、術科教室之修繕,應儘速完成,以提升場地設備使用績效。

十三、本規則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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